(1) 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和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貨物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4) 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lián)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5) 供應商須具備工程造價咨詢乙級及以上資質(zhì)(須在青海省住建廳注冊登記備案通過的),; (6) 經(jīng)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7) 供應商必須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磋商文件并登記,未經(jīng)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磋商文件并登記的潛在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